在最近广泛涉猎,博采众长下(不涉及实践),我对夜场姑娘工作有了大致的了解。
并经过对比,猛然发现,写文案,跟干夜场竟有诸多相似之处。
果然卖字如卖身,文案没自尊。
1,会讲故事都是必备技能
刚入行的时候,我的“师傅”就告诉我,好文案,一定要会讲故事。
不管是两千字的软文,还是十个字的广告语,都要把故事融入进去。
喜欢听故事,是人类从幼儿时期就培养起的根深蒂固的习惯,已经深入人类骨髓。
而且不要害怕写的故事太假没人看,越假可能看的人越多,因为我们从小听的故事,也全都是假的。
只要把故事讲好了,文案也就活了。
夜场的姑娘,个个堪称“故事大王”。
夜场陪侍,不是什么正经工作,也需要放下尊严,入这行,得先说服自己。
于是她们编造悲惨的身世来证明自己从事这份工作的无奈和正当。
先骗过自己内心的羞愧,顺便博得顾客的同情心,好多拿些小费。
所以,当你去夜店,问夜场姑娘为什么会做这一行的时候,她要么有一个身患重病的父亲,要么有一个吸毒的父亲。
更狠的可能会告诉你,她爸吸毒后身患重病,母亲不堪重负离家出走,家里还有一个幼弟要养。出来干夜场,实属生活所迫。
而且几乎人人都会跟你说,她们很年轻,她们才刚做这行不久。
你还会发现,她们说这些话的时候,情真意切,说到动情之处,甚至泪水可以随时夺眶而出,一点都看不出编造的痕迹。
因为她们已经骗过了自己,真的把这些经历当亲身经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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